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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安科工作职责
2019-04-12 15:19   审核人:

一、在保卫处领导下,负责学校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。

二、抓好学校群防群治工作,构建校园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安全信息化防控体系。

三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电信诈骗、防盗窃、反邪教、扫黑除恶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员工防盗、防骗、防人身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
四、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,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
五、参与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各类治安刑事案件。

六、负责校卫队管理工作。组织校卫队员进行法纪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的岗位培训;负责校卫队工作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;对违反保安工作纪律的校卫队员进行调查,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保卫处。

七、负责学校各校区门岗管理,严格执行学校门岗制度,控制外来人员和进校车辆,维护学校正常秩序。

八、负责校内接警、处警工作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,合理使用值班巡逻力量,做到接警无误、处警及时,严防各类案件发生。
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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